2024年度政府食堂主副食品材料采购标准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
1采购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供应商:指经采购方依法选定的,负责向采购方提供主副食品材料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条合同范围及内容2
1合同范围:本合同适用于采购方2024年度政府食堂主副食品材料的采购活动
2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主副食品材料
第三条采购标准3
1质量标准: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主副食品材料
2数量标准: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提出的采购计划和需求进行供应
3价格标准: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确定的采购价格进行供应
第四条采购数量及时间4
1采购数量:具体数量见附件一《2024年度政府食堂主副食品材料采购计划》
2供应时间: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提出的交货时间进行供应
第五条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5
1供应商应对供应的主副食品材料质量承担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2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如退换货等
第六条价格调整6
1价格调整机制:根据市场行情变化,供应商可提出价格调整申请,经采购方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支付方式及时间7
1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2支付时间: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合同款项
第八条验收及质量异议8
1验收标准:按照附件二《政府食堂主副食品材料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质量异议:采购方应在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量异议,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9
1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供应主副食品材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采购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