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订单信息处理制度第一章通则第一条有关订单信息的获得、整理、等有关事项,须根据本制度所定条例实施。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猎取订单信息的方针。(2)采纳最佳调查方法。(3)信息报告的记录。(4)报告的整理及账目记录。(5)订单获得的促成及联络。(6)提供信息的奖励制度。第三条营销企划部门依照本制度来实施和管理工作。第二章猎取信息的方式和处理第四条猎取订单信息的方针由部门经理负责订立,全体员工应遵照执行。营业人员要每月进行一次会议。第五条需要调查的,要另行订立方针,并对负责者实施培训。第三章调查的整理第六条在进行调查时,应在调查记录上记录重要事项,然后向营销企划部门报告。第四章联络第八条营销企划部门从各营业单位得到以上报告时,应对其内容仔细核查,并要评估报告价值。假如认定其有价值,应据此制订各种销售。第九条营业单位在接到销售活动的目标指示时,须订立日程表并通知营销企划部门计划日程,以此作为活动基准,而其结果也要常常向营销企划部门报告。第五章调查的管理第十条营销企划部门要对营业单位的预定日程和实际业绩进行常常性的评估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对于获得的情报,经过审查后假如确认其适宜有效,应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