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中小学三项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咸阳市中小学三项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一、校园管理 1、各类中小学校有中长期建设进展规划,有科学的规划平面图或立体效果图
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有规划立体模型
各类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既要达到相关办学标准,也要体现有用、适用、节约原则
2、校园布局合理,区划建筑有序
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勤工俭学基地相对分开
校道平整,主干、支干分明,路面硬化
建筑密度合理,无危漏校舍
3、因地制宜,制造条件,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和园林经济化,生均绿化面积达到 0
5—1 平方米
充分合理地利用空间种植花草,设置花圃、景点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生物园,创建生态校园
4、环境布置美观,体现教育性和时代感
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校风刷写在校园醒目位置
校内设置宣传橱窗、黑板报、阅报栏,定期更换,内容健康向上
国旗、旗杆合乎法律规范,位置适宜
学校不同场所布置要突出教育功能,图文并茂
按有关规定悬挂领袖和名人画像及必要的宣传标语
积极创建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
各类用房辅助设施齐全,达到相应办学标准
各类用房定期维修、刷新,设施定期补充
教学、办公等专用部室桌椅排列整齐,物件放置有序
6、建立卫生责任区和定期清扫、检查制度,卫生设施齐全
做到垃圾定点,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门窗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果皮、烟蒂、痰迹,厕所无蛆无蝇
7、加强师生宿舍管理
宿舍生活区不得乱搭乱盖,乱堆乱放
不得放养禽畜
房间及盥洗室清洁卫生,床铺整齐,物品摆放有序
要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与房东签订管理协议
定期对校外住宿生及宿舍进行检查,开展文明宿舍评选活动
8、加强安全管理
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房屋倒塌、失火、触电、溺水、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一旦发生事故,按相关规定迅速上报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