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区事业单位大多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建设、房产等社会服务领域,大致分为三类:一、行政执法管理类,二、生产、经营、服务类,三、社会公益类
近年来,随着用人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有效地激发了事业单位的内在活力和进展潜力,但是,管理体制、产权制度的改革相对滞后,事业单位存在着严重的政事不分、事企不分、行政权力事业化、事业权力利益化的现象,产权主体单一,管理机制不活,缺乏自我进展的内在动力,缺乏市场竞争力,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着社会事业的进展
今年,市委、市政府加大了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工作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全面推动事业单位走向市场
这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事业的进展
城区的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如何实施,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作了一些思考,仅供参考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 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要以党的 xx“大关于 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的要求为指导,根据 政事分开、事企分开 的原则,调整布局结构,压缩机构编制,优化资源配置,鼓舞走社会化进展的方向,建立起符合城区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和进展 规律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快速进展
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要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主要是:1、中共中央办公厅、xx 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 号)2、xx 办公厅转发 xx 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51 号)3、xx 办公厅转发中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56 号)4、市政府印发《南京市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试行意见》(宁政发[XX]296 号)5、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宁委办[XX]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