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和推断执行案件的证据如何审查和推断执行案件的证据执行案件证据的审查推断,是执行人员对当事人及证人提供的证据和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讨论,根据一定的原则、方法鉴别真伪,确立证据的证明力,从而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 20xx 年颁布的《民事证据规则》重点是针对审理过程中的证据运用,而对执行中的证据规定则较少。实践中,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是案件能否执行的重要步骤。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经营状况、财产状况、家庭条件、资金周转等可能发生很大变化,执行人员只有以证据为突破口,查清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状况,才能及时实行措施,掌握执行的主动权,避开执行的盲目性。那么如何审查推断执行中的证据呢?笔者结合平常的执行工作,总结有以下几点方法:二、质证法。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常常提出一些新的证据,对抗执行,为此可让双方当事人相互质证来审查、推断、确认证据。通过执行认证,双方当事人既可以继续举证来说明其证据的证明力,又可以对相对方举出的证据和人民法院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相互辩论和质询。实践中,许多案件就是通过 执行认证 的方式使当事人之间互相谅解,取得共识,和解执行或变通执行的。同时,要注意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对相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证,只有经过质证,当事人对有关证据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才能采信和确认。三、对比法。即对相互矛盾的证据或者具有可比性的证据进行对比,看它们对案件事实的反映是否一致,以推断证据的真伪或证明力的一种方法。一般说来,多个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基本一致的,则说明该证据是确实可靠的;反之,则说明证据存在一定问题,或不具有同一性,需要进一步查证核实。比如,在调解案件中,当事人调解前后的态度是否一致,是按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积极想办法履行,还是利用调解作为缓兵之计,甚至搪塞法院转移财产,拖延执行。前者为真,后者为假。对于判决的案件,对被执行人判决前后的财产状况,银行存款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家庭生活情况进行分析,以此判明被执行人是拒不履行还是确无履行能力。五、排除法。即通过对案件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的分析推断,排除虚假证据。由于执行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他们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片面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如有的当事人有履行能力却伪装成无履行能力;有的把资金隐藏起来而提供空账号;有的转移有价值的财产而将残次产品拿来抵债;有的提供假证甚至指使他人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