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制度汇编学校传染病制度汇编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负总责)的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 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学校要严格根据上级规定,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并保证畅通,杜绝缓报、漏报、不报。 三、 制定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做到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学校内传染病蔓延。 四、 学校要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五、 实行积极措施,严格处理各种疫情,接受并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传染病工作的指导、流调、应急接种等工作,严格晨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排查制度。 六、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预防校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学校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传染病暴发期间,到过传染病疫区的师生返校时应进行入校前排查。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法律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明确职责,发现疫情逐级上报并收集、汇总。 三、班主任如发现有疑似的传染病要报告校医。 四、教研组长或处室主任负责对教职工传染病的报告。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复工时,必须持有医院出据的康复证明方可上班。 五、校医接到疫情报告,核实清楚后立即上报教育和卫生部门,填写传染病情况报告表。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积极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知识的培训。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伊川县城关镇留守儿童学校 xxxx 年 x 月 x 日 晨检工作制度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按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预防原则,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早自习或第一节课前各班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应对学生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进行晨检。 二、老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做好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皮肤黄疸等重点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