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专利制度的原理 一、 基本概念 二、 基本理论 三、基本原则 一、 基本概念1 、专利--英文 Patent, 本意为一种不封口的特许证书。 一般含义: A 、专利权; B 、专利技术; C 、专利文献。 实质含义:垄断与公开2 、专利制度--保护发明创造的一种法律制度,授予发明创造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垄断权。 实质作用:在天才之火上添加利益之油。3 、专利权--有限的垄断权,受到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特征:独占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4 、专利法--调整因发明创造的开放、利用、保护等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确权、授权、实施、转让、保护。 实体法与程序法共存一法。二、 专利制度的基本理论1 、自然权利论 发明人精神创作劳动产生的权利是自然的权利,不可剥夺,其存在与否与国家授权无关。国家法律只保障此权利不受到侵害。国家授权只是证明发明人已有的自然权利。2 、非物质财产论 人们在发明创造时就好象将自己的生命的一部分融入到此项发明中,他人对此发明的侵犯被认为是对发明人个人权利的侵犯。这一理论更强调发明劳动成果的思想性质和发明人权利的本质特征,从而把发明人的权利和成果所有人的权利相区别,即将发明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清楚地划分开来。发明人的财产权是可以转移的,而人身权是同发明人不可分割的永远属于他本人所有、不能转移的权利。3 、契约论 思想是发明人的财产,但是单纯地占有思想,对于发明人来说是不够的,他应当能利用思想。然而思想不是物,如果将其公开,可能被各种人加以利用。为了使发明人能够控制对发明创造的利用,发明人应当得到禁止别人利用的权利。为此发明人可与社会签定一项契约。根据此契约,发明人有义务将其技术公开以换取独占使用的权利。所以,按照契约论,专利制度是以国家的面貌出现的社会同发明人之间签定的一项特殊的契约制度。对发明人来讲,公开技术获得垄断权可以补偿发明创造活动中支出的劳动和费用,还可以获得更大利益。社会得到的利益表现为增加了新知识,这些知识丰富了科学与技术,并成为它们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专利权期限结束后,发明便成为社会的公共财富,公众可自由使用。这一理论鼓励一切有创造天赋的人去进行困难的、充满风险的、创立新技术的工作。 4 、防止不正当竞争论 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以开展竞争为主要手段,为经济目的服务的专利法自然也脱离不开竞争机制。竞争的作用在于:及时排除落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