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总 7 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L
:_津歧公路东风大桥工程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编制:审核:批准:津歧公路东风大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4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是指在劳动权基础上享有的各种权益,具体包括农民工的工资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权益
农民工往往具有文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生活条件差、社会保障低等特征,是典型的弱势群体
他们这种既非农民又非城市工人的特殊身份使他们既有别于中国传统城镇劳动者,又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
农民的身份阻碍着他们真正融人城镇社会和工业劳动者群体,并被面向城镇居民的相关制度所排斥,同时,长期在城市“打工”又形成了他们与真正意义上的农民群体日益加深的隔阂,以至于他们在社会上处于一种边缘地位
弱势性和边缘性的社会地位使他们的各项权益(包括劳动保障权益)常常受到侵犯或者得不到有效维护;另一方面,农民工群体的弱势性的核心就是其劳动权利实现的艰难,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格权利的不平等
因此,制定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制度对于本工程建设具有非常人性化的意义
现制定保护制度如下:1、农民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2、农民工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管理员或者项目部投诉
施工队伍管理人员对农民工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推诿
53、施工队伍招用的农民工,不得向其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和物品,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暂住证、驾驶证、资格证等证件
4、施工队伍应当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