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店面招牌、场地指示牌和楼宇标识设置指引》总则店面招牌设置要求场地指示牌设置要求楼宇标识设置要求、附则目录宁波市店面招牌、场地指示牌和楼宇标识设置指引1总则为规范本市店面招牌、场地指示牌和楼宇标识的设置,维护市容整洁,提升城市环境景观品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指引,成为《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以下简称《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的有效补充。定义店面招牌是指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市场监督管理户在经营(办公)地借助于建筑物设置的、用于标明单位名称和位置的文字、图案等设施。场地指示牌是指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在经营(办公)地设置的,用于指示单位或组织名称和出入口方位等信息的文字、图案等设施。楼宇标识是指设置在建筑屋顶或外表面,用于标示所依附建筑物名称的文字、图案等设施。本指引适用范围与《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相一致,适用于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店面招牌、场地指示牌和楼宇标识的设置,其文字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书写规范、字迹清晰。新报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如需设置店面招牌、场地指示牌和楼宇标识的,应在规划方案中包含店面招牌、场地指示牌和楼宇标识设置方案,宁波市店面招牌、场地指示牌和楼宇标识设置指引2经批准后作为实施管理的依据。在已有建(构)筑物和场地上增设店面招牌、场地指示牌和楼宇标识的,应符合本指引要求。店面招牌、场地指示牌、楼宇标识仅允许设置其所指代的建筑名称、单位名称及出入口方位等信息,应当依法规范使用且不得设置广告内容。超出本指引范围的各类标牌、标识等,应视同户外广告,按《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相关规定管理。根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本指引由宁波市规划、城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解释。宁波市店面招牌、场地指示牌和楼宇标识设置指引3店面招牌设置要求通用设置要求店面招牌的设置,应与所处环境及所依附建筑相协调,规格统一,外观整洁,整体和谐美观。同一街区或路段相邻建筑物上设置的店面招牌,其形式、材料、体量、色彩、照明等应整体协调。同一建筑存在多个店招设置需求时,应先整体设计、统一规格和形式。新设置在居住小区商业裙房位置的店面招牌,不得采用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高亮度光源和动态光源的照明方式。店面招牌的设置不得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正常间距,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功能的正常使用。连锁单位、知名品牌等有其固定企业店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