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团管理制度案例社团管理制度目录一、学生社团管理制度二、学生社团成立制度三、学生社团年度注册管理规定四、学生社团的整顿、注销规定五、学生社团负责人管理办法六、学生社团会员管理办法七、学生社团活动宣传管理规定八、学生社团纳新制度及纳新程序九、学生社团活动流程十、学生社团经费管理规定十一、学生社团考核制度十二、学生社团辅导老师考核制度十三、学生社团成员考核制度一、职业学校社团管理制度1、学生社团应设理事会(学生社团常委会),由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
理事会(学生社团常委会)负责学生社团内日常工作
2、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由社联会考核后确定候选人,并经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报校团委批准任命
3、学生社团的招新活动和负责人的换届由社联会具体安排,学生社团不得擅自开展招新活动和更改负责人
4、个别学生社团确因实际困难,需要在统一时间以外更换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需事先向社联会提出书面申请,相关换届程序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5、学生社团变更其他学生社团登记事项(名称、宗旨等),必须到社联会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6、社联会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召开学生社团负责人例会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须按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者,社联会有权进行批评
例会考勤与各项评优活动挂钩
7、学生社团财产归该学生社团集体所有,本着有利于学生社团事业发展的宗旨,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8、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拟定工作计划,在学期末及时作好工作总结,并上交社联会
9、学生社团活动坚持先审批后开展的原则,任何学生社团不得未经社联会同意而擅自对外开展活动
10、学生社团应按照自身宗旨及章程,在校团委、政教处的领导下,在社联会及指导老师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1、两个以上(含两个)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必须由主办活动的学生社团负责人把联合活动方案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