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_12348-202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_12348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2348-2024 代替 GB 1234890,GB 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misson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 at bounda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发布实施 环境保护部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 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 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第一次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 ——补充了 0 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 1990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24 年 7 月 1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