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为落实省、某某市对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浏阳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浏工信联发〔2024〕2 号)的任务分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部署2024 年 2 月至 2024 年 5 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4 年 2 月 10 日前)质监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组织各分局、所对辖区内的货运汽车生产(改装)和销售企业(不含二手车)进行排查摸底,形成《货车生产销售企业名单》(附件 2)并于 2024 年 2 月 10 日前报质监科汇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 年 2 月 11 日-2024 年 3 月)各责任科室、分局、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市内货车生产、销售、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非法改装“黑窝点”进行全面整治,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前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检查记录报质监科汇总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4 年 4 月-2024 年 5 月)各责任科室、分局、所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和经验做法,全面梳理问题症结、讨论提出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管理意见建议,于 2024 年 4 月 30日前将报质监科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检查货车生产企业配合市工信局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货车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开展现场产品抽样检验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大吨小标”等问题
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或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质监科、标计科、各分局、所)(二)抽查市场在售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