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汽车销售合同协议书 p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表达汽车销售合同文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买方同意向上海统晶物流有限公司购买汽车之事宜订立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车辆 乙方要求购买,甲方同意销售的车辆,详细情况如下:第二条:验货和提货 1、在甲方所在地验货和交货。只有在甲方收齐全部货款后(若以汇票或支票结算时,应以全部货款到达甲方帐户为准),乙方才能提车,并签收提车单。 2、如乙方要求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与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 3、乙方应于提货当日对新购车辆进行认真验收,有异议时当场指出,经甲方确认后作出处理;而检验后无异议,甲方交给乙方有关单证,乙方即提货时,视为标的物已完全转移。 第三条: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月 10000 元(大写:壹万元)作购买上述车辆的订金,余款¥40000(大写:肆万元)。可按下列方式支付:余款于 20xx 年 6 月 1 日付清。 2、乙方若不需要甲方办理上牌手续时,余款在提车时一齐结清。 3、若需要甲方协助办理上牌手续时,在取得车管部门出具的受理车辆办牌回执(即该车的行使证待办凭证)时,一次性付完余款。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保险等以及过户所需的过户证明等都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