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XX 市电梯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范文关于《某某市电梯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某某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首部电梯安全地方性法规,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为全面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推动《条例》更好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 6 至 7 月,实行分组检查和委托检查方式,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一是领导重视、密切协同
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副主任王丁路、陈志身、董巧娟,秘书长施美红担任分组组长,部分副秘书长和工委、室负责人、法制委委员、社会建设委委员、人大代表参加,赴东阳、永康、义乌、浦江和金东开展了检查
另 4 个县(市、区)委托当地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氛围
二是问题导向、重点突出
以查找《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主,主要围绕条例宣传普及教育、配套机制制度健全、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工作任务分解、重点环节落实、违法行为查处等六个方面开展检查
三是深化检查、务求实效
实行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座谈沟通、实地察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化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 6 个,走访商场、医院、企业、小区等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制造、维保单位 20余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查找存在问题症结,各检查组分别形成书面检查报告,经汇总各方意见建议后,形成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电梯基本情况目前,全市共有电梯64252 台,在用电梯 57873 台,约占全省在用电梯总量的 11%,且每年以11%左右的速度增长,电梯存有量和增长幅度属于全省第一梯队
全市持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 2 家,持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单位 128 家; 在用电梯使用单位 11142 家,持证安全管理人员 15420 人,持证操作人员1114 人; 经备案的电梯维保单位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