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对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摸底工作方案范文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摸底的工作方案各中小学: 为贯彻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社教〔2024〕1 号)精神,切实解决面对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摸底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摸底的重点内容 1.中小学(不含职业学校和特教中心)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情况。2.中小学在职老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3.校外培训机构的校舍、消防等安全情况。4.校外培训机构的证照情况。证,即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照,即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5.法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范围办学,不得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考试、竞赛等,不得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学科培训。二、具体安排 1.工作布置、宣传发动阶段:4 月 10 日—4 月 20 日。2.全面排查摸底阶段。(1)学校自查:4 月 20 日—5 月 2 日。各校在组织学生或家长填写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附件 1),并对老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排查的基础上,形成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附件 2、3)和老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查表(附件4),电子稿和纸质稿盖章报教育局职社科。同时,各中心小学(城区小学)成立调查组,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全面进行调查登记(附件 5、6),并按时上报。(2)教育局汇总:5 月 3 日—5 月 18 日。教育局职社科汇总各校情况,形成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和老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查表。(4)开展集中整治(7—11 月) 三、有关要求 1.各校要仔细组织学习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成立专项工作组,落实责任人。2.各校要多形式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落实到每一名在校中小学生和老师,确保排查摸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3.各校在摸底排查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等重大苗头性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及时汇总上报。2.此表格由学校统计填报,盖章后交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是否有在职老师兼课”一栏中填“是或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