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不会“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全国人大代表闫希军等 20 名代表建议:制定“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及办法”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药品价格改革是医改的一个突破口,为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不能笼统讲“药价虚高”,应充分调研,分类对待国内药品市场上有国外企业、合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生产的药品
由于原来定价机制及相应办法的缺陷,造成了药品价格与价值偏离,也出现价格虚高问题
经过近 30 次降价,药品的价格逐步趋于合理,但也有一刀切问题,导致一些临床常用、效果良好、价格低廉的药品价格低于成本,企业难以为继,被迫停产;甚至有不法企业以假药、劣药投料生产,影响临床用药安全
比如,板蓝根冲剂、六味地黄丸等均受到降价的影响
实际上是进口药价高,合资药价高,国产药品高低不一
以天然药材为原料的中药往往生产成本高,利润低,受价值的影响更大
建议,要深化调研,做好分类,区别对待
二、必须法律规范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不能“唯低是用”,不能层层折价新出台的药品集中采购指导意见必须严格执行
不管药品质量、不管科技内涵、唯低是用、层层折价的情况需要改变
层层折价、多方插手,容易滋生腐败;特别是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药品质量无法保证,假药、劣药充斥市场,最终患者、医生医院、企业均是受害者,也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不利于我国医药产业健康进展
建议省级招标价格公示后,下一级单位不能再随意变动药品价格,以防“药价虚低”,发生“中标死”
三、加紧制定“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办法”,实行第三方监督制定合理药品价格,才能保证医改成功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在药品价格方面尤为明显
目前,药品定价程序和办法落后、科学性不强,且药品价格放开后,药品定价的主体不明确、甚至缺失,药品市场难免会出现一些乱象
建议,组织第三方机构,在调研论证基础上,建立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