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不会“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全国人大代表闫希军等 20 名代表建议:制定“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及办法”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药品价格改革是医改的一个突破口,为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不能笼统讲“药价虚高”,应充分调研,分类对待国内药品市场上有国外企业、合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生产的药品。由于原来定价机制及相应办法的缺陷,造成了药品价格与价值偏离,也出现价格虚高问题。经过近 30 次降价,药品的价格逐步趋于合理,但也有一刀切问题,导致一些临床常用、效果良好、价格低廉的药品价格低于成本,企业难以为继,被迫停产;甚至有不法企业以假药、劣药投料生产,影响临床用药安全。比如,板蓝根冲剂、六味地黄丸等均受到降价的影响。实际上是进口药价高,合资药价高,国产药品高低不一。以天然药材为原料的中药往往生产成本高,利润低,受价值的影响更大。建议,要深化调研,做好分类,区别对待。二、必须法律规范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不能“唯低是用”,不能层层折价新出台的药品集中采购指导意见必须严格执行。不管药品质量、不管科技内涵、唯低是用、层层折价的情况需要改变。层层折价、多方插手,容易滋生腐败;特别是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药品质量无法保证,假药、劣药充斥市场,最终患者、医生医院、企业均是受害者,也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不利于我国医药产业健康进展。建议省级招标价格公示后,下一级单位不能再随意变动药品价格,以防“药价虚低”,发生“中标死”。三、加紧制定“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办法”,实行第三方监督制定合理药品价格,才能保证医改成功。“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在药品价格方面尤为明显。目前,药品定价程序和办法落后、科学性不强,且药品价格放开后,药品定价的主体不明确、甚至缺失,药品市场难免会出现一些乱象。建议,组织第三方机构,在调研论证基础上,建立药品定价方案、标准和程序;设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对药品研发、生产、流通等成本进行科学动态评估,兼顾创新和质量,将药品的利润控制在合理区间;切实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的评价,确保药品质量,鼓舞研发创新,体现公平竞争,保障健康进展。四、药品价格必须统筹兼顾其他医改要素“药改”是医改的突破口。但必须兼顾患者、医院、企业和政府等多方面的利益,切忌“孤军冒进”。应该强化顶层设计、实现“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