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办检查制度一、目的为了更有效落实和执行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和“总工办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的“双重监督机制”,加强监理预控工作,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各监理项目施工进行到一定部位或工序时,二、要求:项目监理部应提前 1~2 天报告公司,由公司总工办安排人员参加检查。三、具体工序和部位如下:1. 土建部分:1) 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2) 基础验槽3) 基础竣工验收4) 第一层楼盖扎筋5) 转换层钢筋隐检6) 转换层上的第一层开始施工7) 主体结构验收8) 装饰工程的样板间验收9) 屋面工程的施工10) 重大的施工方案讨论11) 施工中质量及安全事故处理2. 安装部分:1) 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2)30KW 及以上空调机组、水泵、风机的安装3) DN100 及以上有压管道的首次安装4) 消防喷水系统的安装5) 截面 400×800 及以上风管的安装6)1000KVA 及以上变压器的安装;10KV 高压开关柜安装7)1000A 及以上接插式母线槽安装8) 截面为 150×600 及以上桥架安装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首层配管10)120mm2 及以上电缆敷设11) 空调、电气、消防系统试运转3. 其他12) 重要安全设施的检查13) 工程竣工验收14) 其他需总工办检查的重点分部、分项工程除以上明确规定之内容外,各项目总监可依据项目中的具体的情况,提请公司总工办参加检查和处理,公司总工办还将不定期自主安排对各项目的检查。所有上述部位和工序,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向公司总工办报告,逾期未报者,将追究总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