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放管路安装工操作章程第一节 总 则第 1 条 抽放管路安装工主要承担与瓦斯抽放有关的各类管路及阀门的安装、敷设工作
第 2 条 安装前,必须首先了解敷设管路巷道的通风、瓦斯情况
要根据管路安装的设计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第 3 条 进入工作地点时,首先要检查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确认其不超规定时,方准进 行工作
第 4 条 工作面开采后,在尾巷内进行拆管时,必须要使用铜质工具
第二节 拆管、接管和运管第 5 条 拆除正在使用的管路时,必须要把计划拆除的管路和正在抽放或计划抽放的管路用档板隔开
第 6 条 拆除管路时,必须将管内瓦斯排除,使管内瓦斯浓度降到3%和巷道的瓦斯浓度降到 1
5%以下时,方可动工
第 7 条 拆管、换管、拆除气门时,必须分工明确,协调进行,尤其是拆除最后两条螺丝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第 8 条 在工作中,严禁用铁器向法兰盘和管路上冲撞
第 9 条 拆除的管路要在指定地点存放,不得影响行人、行车和通风
螺丝、胶垫要全部回收
第 10 条 接管时要分套进行,抬管和对管必须步调一致,相互关照,紧螺丝时,要从对角方向紧起,用力均匀,保证同心度和严密不漏气
接管时必须上好胶垫
第 11 条 装卸管时,轻拿轻放、注意不得碰触架空线,要堆放整齐
第 12 条 在电车大巷或无极绳巷运输管道时,要预先与运输单位取得联系
第三节 抽放管道的敷设第 13 条 敷设抽放管道时,必须达到平、直、稳、无死弯,距底板要大于 0
3 米,距巷帮大于 0
第 14 条 无论在平巷或倾斜巷道敷设管道时,直径为 226mm 管路,每隔 15—25m;380mm 及其以上管路,每隔 5—10m,必须垫高或悬吊,必须支吊牢靠
第 15 条 在倾斜巷道中敷设管道时,必须用卡子将管路与支架固定
卡子间距视巷道坡度而定,在 30°以下时,间距为 15—20 米;大于 30°时,间距应小于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