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管理检查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确保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麻精药品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保证麻精药品管理与使用全过程的正常运行。二、适用范围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护理部、安全部门的麻精药品管理的检查。三、职责1.药学部门、护理部:检查麻精药品药库、调剂室、病区、手术室、诊室。2.保卫部门:检查储备麻精药品各部门的防火、防盗设施。四、细则1.药库的检查药学部门质控人员负责检查。1.1 安全设施:专用库柜状况、是否执行专柜双人双锁管理。1.2 账册记录:麻精药品的采购、麻精药品的验收入库、麻精药品的账册登记、麻精药品的回收销毁。1.3 药品养护:麻精药品保管、麻精药品账物相符。2.调剂部门的检查库管药师负责检查。2.1 设备设施及管理制度、防盗设施:是否实行专人负责,是否执行专柜双人双锁管理。2.2 账册记录:检查《麻精药品入出账册》、《麻精处方登记专册》、《空安瓿及废贴回收及销毁记录》、《交接班记录》、《盘点分析》等记录情况。2.3 检查账物:药品日结、基数、账物、批号、效期情况及有无采取相应措施;检查无偿收回药品的管理。2.4 检查处方(处方点评及保管)2.4.1 检查人员每月应当随机抽查 3 天专用处方,审查处方的开具和调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4.2 检查处方的保管和销毁管理审查要素:审查处方、医嘱单是否逐日装订、有无编号有序储存、无处方散落、随意放置、丢失现象,处方保存 3 年;销毁处方手续齐备,记录完整,销毁记录保存完好。3.病区、手术室、诊室的检查调剂部门质控人员定期(1 个月)对病区、手术室、诊室麻精药品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小组汇报。3.1 安全设备:专册登记、专人管理、专柜双锁、有条件的应安装监控设施。3.2 药品储存:药品、空安瓿数量、摆放、标识、质量,是否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药品效期管理。3.3 各种记录:基数、使用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完整无缺项。4.检查总结与反馈执行检查的各部门及时汇总分析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改进。分析报告留档并保存。附件:14-1 天津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库管理情况检查表14-2 天津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部门管理情况检查表14-3 天津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手术室、诊室管理检查表14-4 天津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盘存审核表附件 14-1天津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