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陆上货物运输托运合同一、签约各方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二、货物托运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货物的运输,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完成货物的运输。2.货物托运的具体细节,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包装、装运地点、目的地点、运输方式、保险方式、运费标准等应在合同签订时确定,并在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3.甲方保证委托运输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不含有危险品、易碎品、违禁品以及其他禁运品。4.甲方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托运货物信息,如货物重量、数量、规格等信息。如实信息提供不足,甲方应对实际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乙方应全程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并在运输过程中实行必要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6.如货物因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导致损失,乙方应在承担相应保险责任的前提下,定期向甲方提供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情况,及处理后的货物状态。三、运费及结算1.本次货物运输的运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并在合同中列明。2.如甲方有过期未付的货款,乙方有权暂停货物运输,并保留追溯该部分货款的权利。3.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垫付后,再由甲方补偿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1)停车费、过路费、过桥费、过江费等。(2)加胶费、捆个头费、收缩膜费、木架费等。(3)堆存费、意外遗失或损坏货物的费用等。4.托运货物发生损失、途中短少或者货物损坏的,应根据甲方实际损失的金额进行赔偿。四、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用或者拖欠其他费用,则视为违约行为。甲方应当自违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并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2.如乙方未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货物运输或者未保证货物安全运输,视为违约。乙方应对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赔偿。3.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合同解除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需要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本合同。2.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实际运输的货物数量及价格支付运输费用和其他费用。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2.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实行协商和解方式进行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应提交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