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正确合理使用机动车前照灯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据路面执勤的交警们反映,在夜间值勤时,一些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的驾驶人不根据相关规定使用耀眼的前照远光灯的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的交通行为,非常容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希望了解一下前照灯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笔者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谈谈夜间使用之前照灯的相关要求
前照灯是机动车最主要的主动安全部件之一,是为夜间行驶提供照明,保证机动车夜间行驶安全的一个重要部件,在国家强制性标准GB2025-0504《机动车安全运转技术条件》中专门单列了一条对前照灯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
GB2025-0504 规定,“装有前照灯的机动车应有远、近光变换装置,并且当远光变为近光时,所有远光应能同时熄灭
同一辆机动车上的前照灯不允许左、右的远、近光灯交叉开亮”
这就规定了机动车的前照灯必须可远、近光变换,不存在远、近光灯同时开亮的可能
GB2025-0504 还规定,“所有前照灯的近光都不允许眩目”
对于前照灯的近光,明确了不能眩目,不能影响其他车辆的驾驶人和行人
对于发光强度,从车辆在行驶中照明及行驶安全的角度出发,当然是越亮越好
考虑到远光灯对夜间道路的照明起到重要作用,在标准中根据机动车的不同种类只对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的下限作出规定,保证夜间行车照明最低限度的需要,对发光强度的上限没有进行限制,而是通过法律法规来法律规范灯光的使用,从而保证行车的安全
此外,机动车前照灯的配光性还应当符合有关配光性能技术标准的要求,不能将前照灯用于配光的玻璃灯罩更换为平板玻璃
随着道路通行条件的不断改善,机动车的实际行驶速度越来越高,对前照灯发光强度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但是,不根据相关规定使用灯光,也会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目前,在路面关于前照灯的违法情况一般有以下两种,第一个是前照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第二个是不根据相关规定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