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阶段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X 政办发〔X〕4X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集团化办学为突破口,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办学模式,优化办学机制,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着力解决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推动全县基础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
按照“以县为主”原则,县政府负责统筹指导,县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推动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有序开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
立足县情、校情,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集团化办学模式
(三)坚持试点先行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开展集团化办学试点,抓点带面,示范引领,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成熟一个组建一个
(四)坚持依法办学
坚持依法治教、遵循教育规律,兼顾学校共同意愿,激发和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推动学校优质资源共享,实现优质均衡
三、总体目标到 X 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基础教育办学集团,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学校的教育集团化办学格局,实现义务教育零择校、消除大班额,努力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着力抓好县城集团化办学
把破解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大班额”作为关键,实施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点突破县教体局要把推进县城教育集团化办学作为当前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决策,建立集团化办学统筹领导机制,研究制定县城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先行组建 X 县城区小学教育集团进行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为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