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管工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电管工区区长协助机电科科长在分管业务范围以内开展工作,对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全权负责,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
参加制定、修订(编)本单位及其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加组织或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管理制度2
组织制定、修订(编)本工区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
参加制定机电科年度机电设备维简和大修工程计划
参加组织实施机电科主要供电系统的安全技术改造方案
参加编制矿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安全科技研发经费提取和使用计划,并负责所辖业务相关材料费的合理使用与节约工作
三、参加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
督促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复)训
四、推广应用机电专业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8
负责推广应用井下机电专业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并组织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参加组织井下机电专业重点课题攻关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9
组织制定本工区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参加矿组织的周、月度隐患排查,并督促做好分工范围以内的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监督检查电管工区管理制度及规程、措施的编制和贯彻落实
负责所辖范围以内所有电气设备及小型电气的管理和全矿井下电气设备及小型电气的监督管理,掌握井下电气系统动态,落实管理措施,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
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深化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章程的行为
落实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与管理,监督、教育员工根据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保用品;监督落实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落实矿冬季、夏季“三防”工作
六、参加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5
参加制定矿井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