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监测日报批阅、汇报制度安全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设在矿调度室,值班人员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仔细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数据,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转状态,填写运转日志。按时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批阅、签字。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调度部门或通风部门,查明原因,及时实行措施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当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根据相关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所有的人员。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矿长或总工程师审批报表后下达的有关指示,必须及时实行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及时反馈上报。监控系统中心站应每 3 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不少于 2 年。对当班发生的主要事情记录在值班记录上,没有解决的问题必须向接班人交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