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委托合同篇一:刑事申诉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特委托北京市华品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案件申诉人的辩护(代理)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申诉裁定送达日止
委托人:年月日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篇二:刑事案件委托协议(样本)】刑事案件委托协议甲方(委托人):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及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担任辩护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乙方律师为提供法律帮助及担任辩护人甲方委托以下第项
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2
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3
一审阶段担任辩护人;4
二审阶段担任辩护人;第二条双方的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
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例提供必要的帮助;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及办案费
(二)乙方的义务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根据案件的进展,在不同阶段,根据法律规定及办案机关安排,应分别完成以下工作:1、侦查阶段(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2)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3)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代为进行控告;(4)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不成立的,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诉意见;(5)犯罪嫌疑被逮捕且符合刑诉法相关规定的,乙方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1)查阅、了解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2)会见犯罪嫌疑人;(3)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应当在人民检察院听取意见时,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3、一审阶段(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3)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