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搬中学奖助学实施方案一、奖助学基本情况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和教育部关于促进教育公平,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学生接受高中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适应我校经济进展水平和教育改革进展需要,现制定本助学实施方案。二、资助对象和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全校中低收入家庭学生,学分绩点平均值达到及以上,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1、家庭贫困,符合国家或本地区关于贫困学生认定标准。2、父母或抚养人因病或意外原因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家庭主要劳动力失业或无法工作的学生。4、特困学生。三、助学奖项设置(一)目标奖本项奖设立在学年初评选,表彰学生在前一学年中综合表现较优的学生,颁发的奖项包括:单项成绩优异奖、综合素养优秀奖,每学期评选一次。(二)助学金根据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数与年度拨款预算的比例,对获得申请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综合表现等因素审核后确定,资助方式实行一次性拨付,资助对象为全校中低收入学生。(三)助学贷款针对缺乏高额奖学金资助而有较大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利息和分期付款方式可以根据紧急情况灵活调整。四、申请与审核(一)申请程序1、每学年的 9 月份和次年的 2 月份该学年学习的二个学期各开放一个助学金申请窗口,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本人和家长工作证明证明或家庭经济状况说明,以综合评定确定资助名额。2、助学金资助对象在公布名单后,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审核通过后,资助对象名单在学生处公示 10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正式宣布名单。(二)审核标准1、学生的申请人资格必须能够满足本方案的资格标准,申请人必须提供家庭财务状况明细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2、“综合评定”的方法基于申请人的综合素养优秀、学业成绩良好、参加校内或校外公益和社会活动丰富等,确定是否获得资助,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五、管理与督促1、学生处每年报请校长颁发目标奖,及时反映资助对象的选定结果,并同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2、为避开资助因家长冲突引起,学校在申请、审批程序中,将以公证程序严格确定资助对象的申请。3、学校成立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及时更新资助对象名单,及时记录并核算资助经费的收支情况。六、经费来源1、本方案各类奖学金及其绩效考核经费均来自于学院本部预算,专款专用,每年预留一定部分的经费。2、本方案的经费使用由学院主管部门以及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协同管理,即一定的参加性和公开性。七、其他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