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日常防火守则1、 烟头、火柴杆必须随手弄灭,放在注了水的烟缸里,不能随地和向舷外乱丢。点燃的香烟不能乱放2、 严禁在货舱、机舱、物料间、储藏室内吸烟,在卧室内不允许躺在床上吸烟。装卸或加装燃油是禁止在甲板吸烟。3、 垃圾桶必须是铁桶,桶内注水,并应勤倒净。4、 规定必须集中保管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允许私自存放。禁止随意烧纸。禁止随意燃放烟花鞭炮。禁止玩弄救生信号弹。5、 离开房间随手闭灯,靠近窗口的台灯尤应当注意关闭。风雨天气应检查舷窗是否以关闭关严。航行中不锁门睡觉。6、 禁止私自使用移动式明火电炉,使用封闭式电炉、自动电水壶、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必须要有人看管,离开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7、 不准随意接拆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拉线装灯或乱拉收音机天线。不准用纸或布遮盖电灯,不准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服等。8、 废弃的棉纱头、破布必须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里,不得乱丢乱放。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快速进行处理,不能放在闷热的地方,放在自燃。9、 大舱的货灯必须妥善保管,,使用时要检查灯泡及护罩,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换新。货灯电缆要通畅,防止被它物压坏,使用后放在指定处所。10、 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11、 严格遵守与防火有关的安全操作章程和有关规定。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领导,对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