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大危险性施工现场的监控制度1、依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认证审查办法》上海市《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及(沪建建管【2025]113 号)<市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本项制度。2、要熟悉施工图纸,结合实际情况,排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认识、识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3、做好每月的(在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汇总表)提交公司备案。4、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组应在计划开工之前,督促总承包企业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5、 项目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员)应对《专项施]二方案》进行审查,审查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有针对性,尤其是《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体到位,是否己通过专家认证,可操作性。6、 在实施过程当中,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如需要士生行重大调整或变更时,项目监理组应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程序重新办理编制审核、批准和报审手续,须专家论证的则重新论证。7、 如有分包单位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组应对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8、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和签字。9、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在实施中,应督促施工总承包方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严格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理方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巡视、旁站、抽查等方式监控。10、 危险性较大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监理应每天至少二次巡视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