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白 xx,男,19xx 年 7 月 2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 县 xx 镇 xx 村。 被申请人 xx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 04015 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赵 xx 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 xx 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 XX 年 2 月 3 日作出的第 04015 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赵 xx 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赵 xx 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赵 xx 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假如赵 xx 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赵 xx 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假如赵 xx 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 42 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开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赵 xx 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赵 xx 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根据申请人前述分析,赵 xx 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假如肇事人赵 xx 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 (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