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十条禁令”学习心得体会镇康县南伞中心校南伞中学冯艳兰自临沧市教育系统开展规范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禁令”以来,我为严格按照其中的要求去做,增取做一名合格的老教师,我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学习,把“十条禁令”卡随时随身携带,经常阅读,并按照其中的要求来要求自己,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老师
学习后严格按照其中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
现将对临沧市教育系统关于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的学习体会总结如下:一、禁止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行,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本人从未向学生传播过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任何思想,处处以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的身份要求自己,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见到学生存在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严加教育
二、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本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从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不严禁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耐心的引导,批评教育,以理服人;对等家长和蔼,帮助他们解决在学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严禁向学生乱收费,违规向学生家长推销各种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商品;我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推销任何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用具
四、严禁对违纪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罚款或随意停学生课;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违纪学生耐心的开导、批评教育不对学生罚款,也从不让学生停课反省
五、严禁在各种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在各种考试中严格按照各项考试的要求执行,不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
六、严禁在课前(含晚自习)或工作日的中餐饮酒;工作日中做到不饮酒,酒后不进教室
七、严禁在职教师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私自举办各种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补课班;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未进行过有偿家教,也未私自举办各种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补课班
八、严禁在课堂上衣冠不整、使用通讯工具和在教室里抽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