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茂山中学民族团结模范班级、个人评选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民族团结模范班级、个人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
茂山中学决定表彰一批民族团结模范班级、个人,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一、评选条件(一)民族团结模范班级评选标准1
班集体成员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我校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2.班级风气正,讲文明,讲礼貌,凝聚力强
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知荣知耻,成绩突出,明辨是非,远离宗教,不信邪、不信教、不进清真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逢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好人好事多
班级各科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注重保持良好的教室、保洁区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班级中无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杂物等的不良卫生现象发生
课间活动有组织、有秩序;做操(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人人认真参与,集队自始至终有组织、有纪律
班级内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较大事件,各民族同学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二)民族团结模范学生评选标准1
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品学兼优,从小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意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
2、在日常生活中,做民族团结的事,以个人的力量为民族团结作出突出贡献
集体观念强,与同学友好相处,善于帮助同学关心同学,乐于为他人服务
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爱护公物,爱护环境
4、善于杜绝不良疑惑,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兴趣广泛,生活方式健康
(三)民族团结模范教师的评选标准1
认真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马克思主义“五观”,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