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集团统一领导下的公司总经理负责制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集团所属各公司领导班子特别是公司总经理的决策行为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领导班子特别是公司总经理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
要尊重客观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
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决策有现实依据,切实可行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意见,适时集中,形成决议
要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自觉做到“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全体服从集团”
(三)“科学决策”原则
要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事物发展规律,重视调查研究,提高决策水平,使决策具有科学性、预见性
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一般通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来进行决策
总经理办公会组成成员一般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综合部经理(具体组成人员名单由各公司在每年年初提出,报集团进行审批,中途因人员变动需要调整的,随时上报集团审批调整)
议事内容涉及专业部门的,相关专业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集团各公司
2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包括:(一)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包括本单位发展规划、重大调整(变更)方案、贯彻执行集团的战略决策、经营目标和重要决定、指示等;(二)本单位的权力配置,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三)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聘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薪酬等问题;(四)研究审定本单位安全、稳定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五)讨论决定重要规章制度和流程的制定与修改等问题;(六)其它重大问题
第三章议事规则第六条凡公司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议组成成员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