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责任险保险方案一、统保方案内容(一)保险对象根据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第二条至第五条所列一、二、三级物业以及经沈阳市房产局审批的暂定三级物业,均可作为本保险方案的被保险人。(二)保险险种物业管理责任保险及相关险种(三)保险方案1、物业管理责任险保险责任(1)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的物业,因被保险人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2)法律费用,因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3)施救费用,因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2、物业管理责任险每次事故最低赔偿限额执行标准如下(1)住宅物业:100 万;(2)商业居住混合物业:150 万;(3)写字楼物业:200 万;(4)商业物业:200 万。3、保险条件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详见费率表每次事故免赔额及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200 元(仅限财产损失)或损失金额的 5%,以高者为准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50 万元/次•人每次事故财产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 50%每次事故法律费用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 10%累计事故法律费用限额累计赔偿限额 10%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 5 倍4、物业管理责任险费率1)住宅物业费率表住宅物业类型住宅(非独立式住宅(别墅))独立式住宅(别墅)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 万元150 万元200 万元250 万元300 万元测定年基准费率(元/^)0.210.220.230.300.342)住宅/商业混合物业费率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50 万元180 万元210 万元240 万元270 万元测定年基准费率(元/^)0.240.280.280.320.323)写字间物业费率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 万元250 万元300 万元350 万元400 万元测定年基准费率(元/^)0.270.300.320.340.364)商业物业费率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 万元250 万元300 万元350 万元400 万元测定年基准费率(元/^)0.300.350.390.420.455)附加停车场(非营业性)机动车辆盗窃、抢劫责任险条款每次事故每车位赔偿限额15 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 万元累计赔偿限额60 万元测定每车位保费(元)15 元注:A•物业管理责任险保费=单项目建筑面积 X 保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