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批复怎么写 批复怎么写 批复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 正文落款构成
(1)标题 标题的写法最常见的是完全式的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
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 还有一种完全式的标题是 发文机关 + 表态词 + 请示事项 +文种,这种较为简明、全面和常用
也有的批复只写事和文种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是报送请示的下级机关
其位置同一般行政公文,写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左起顶格
批复不能越级行文, 当所请示的机关不能答复下级机关的问题而需要向更上一级机关转报请示时, 更上一级机关所作批复的主机关不应是原请示机关, 而是转报机关
假如批复的内容同时涉及其它的机关和单位,则要采纳抄送的形式送达
(3)正文 正文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和批复要求三部分
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
要写明是对于何时、何号、关于何事的请示的答复,时间和文号可省略
批复意见是针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复和指示,意思要明确,语气要适当,什么同意,什么不同意,为什么某些条款不同意,注意事项等都要写清楚
批复要求(其实可以单独算做结尾),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
假如同意,可写要求;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决办法
(4)落款 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 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2024 新规)
批复既是上级机关指示性、政策性较强的公文,又是对下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答复性公文,因此,撰写批复要慎重及时,根据现行政策法令及办事准则,及时给予答复
撰写时,不管同意与否,批复意见必须十分清楚明白,态度明朗
不能模糊其辞,模棱两可,以免下级无所适从
例文 范例一 国务院关于编纂中华大典问题的批复 国发[19]号 新闻出版署: 你署一九年月日《关于编纂〈中华大典〉及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