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一、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根据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4、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二、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本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根据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