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物资管理办法 1.目的为使公司办公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非生产经营用的公司办公物资管理。3.办公物资分类3.1 低值易耗品类物品:单价在 50 元以下:笔、订书钉、胶水、本子等。3.2 固定资产类物品:单价在 1000 元以上(购置时需以旧换新),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电脑、空调、照相机等。4.职责4.1 各部门文员为本部门办公物资兼职管理员,本部门员工为各自名下所属办公物资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办公物资的间接责任人;4.2 采购部负责资产的购置、入库登记、发放等工作;4.3 财务部负责列管资产帐目管理、计提折旧、盘点、报销等工作;4.4 办公室负责列管资产的台帐登记、配合盘点、调转等工作。5.内容5.1 办公物资申请5.1.1 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申请情况进行台帐建立;5.1.3 其他根据工作需要购买的物资由部门自行提出,经采购部文员核对公司物资台帐,在没有库存情况下,需求部门提交分管领导批示的采购单至采购部方可购买。5.2 办公物资采购、入库、发放5.2.1 采购部根据采购流程购置、入库并发放。5.3 办公物资盘点5.3.1 财务部每季组织专人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对在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情况,必须查明原因,经财务部确认,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处理。5.4、辞职清退情况处理5.4.1 对于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交接或离职手续时,需归还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由办公室专人进行清算核对。如有有缺失的应按相关要求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5.4.2 如部门人员离职(正常或非正常),各部门没有在三日这内通知办公室,出现物资损坏或遗失由部门负责人赔偿。5.4.3 办公室文员核对离职人员办公物资后,并带领辞职员工将其名下所有物资交回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入库办理,且需在员工辞职表上进行确认。5.4.4 每月办公室文员必须与各部兼职办公物资管理员(文员)进行公司物资核对。5.5 办公物资的维修5.5.1 如工作内发生办公物资损坏,必须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维修处理。5.5.2 如发现各部门办公物资属于个人恶意破坏,应承担全额维修费用或根据物资价值进行赔偿,并根据情节进行通报批判。5.6 办公物资的报废5.6.1 各部办公物资符合下列条件一条或以上,方可申请报废,鉴定原则如下:A 对达到报废使用年限自然损坏无法使用的;B 虽没有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因某种客观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