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技人才队伍建构计划施行意见 工作措施及政策保障 加快卫技人才引进
明确主要引进对象
除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推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转型进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委办〔2024〕75 号)文件已明确引进的医学人才外,大力引进下列五类对象:第一类: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工作的高层次卫技人才(年龄 50 周岁以下);第二类: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科学士学位高层次卫技人才(年龄 45周岁以下);第三类:具有硕士学位的高学历卫技人才(年龄 35 周岁以下);第四类:高考录用的全日制医学院校卫技专业本科毕业生
第五类:定向培育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大专层次农村社区医生
改进人才引进机制
一是注重分类引进
对第一、二类高层次卫技人才可以直接引进录用;对第三类高层次卫技人才,用人单位经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可进行自主招聘;对第四类卫技人才,结合当年实际,合理确定短缺专业,实行考核方式招聘
二是鼓舞籍卫技人员回家乡创业,对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在市外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工作的具有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籍卫技人员,鼓舞回工作
完善柔性引才力度
建立激励机制,鼓舞高层次卫技人才来注册执业
大力实施接轨沪杭工程,加大与上海长海医院、省人民医院、省立同德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的合作办医力度,以协作办医、技术顾问、定期指导、项目共建、技术支援等形式,吸引高层次卫技人才来服务,带动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和卫技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
加强卫技人才培育
扎实推动人才培育基地建设
依托接轨沪杭、合作办医等高层次人才资源平台,加强与医学院校和三级甲等医院的紧密型协作,建立人才协作培育基地,推动医学重点学科建设
依托市级医院和卫生学校等平台,建立基层卫技人员培育基地,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全市卫技人员业务素养
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培育
通过学术沟通、项目扶持、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