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随着学院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为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本着“注重质量、按需评聘”的原则,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及其以上技能等级(具有教师资格者优先); 2、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师资格者优先); 3、“双师型”教师; 4、具有“双师素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外聘兼职教师由各系部提名。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等情况(如新设专业,个别课程现有师资暂时无力开设的;虽非新设专业,但师资紧张,经过调整、挖掘现有师资潜力后仍无法解决的;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聘请专业建设带头人的;因学术讲座需要,需要外聘教师 <厂长、经理>授课的;为提高实践教学水平或者出于“产、学、研”交流所需要的紧缺专家型师资 ),由各系部于学期结束前四周确定外聘兼职教师人选。原则上现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实际工作的兼职教师应占专业课教师比例的 20%。倡导各专业主干课程聘请具有“双师素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高校专家教授来校任教。外聘兼职教师须填写“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登记表”报教务处审核; 2、外聘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应根据教学情况对各系部提名的外聘兼职教师资格及其聘请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并在“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3、外聘兼职教师政治处备案。教务处应将所聘兼职教师汇总情况连同“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登记表”一并报送政治处备案。政治处要建立与完善外聘兼职教师人才库。 三、聘用协议的签订、终止、解除 1、外聘兼职教师的聘期一般为一年,首次聘用含有三个月试聘期; 2、聘期届满,根据专业岗位需要和个人表现,可以续聘; 3、学院与受聘人员均要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工作岗位、聘期、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