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南山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园区(基地)建设补贴申请书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手 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传 真: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南山区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填 表 说 明一、有关指标说明1.单位法人代码: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法人代码,没有法人代码的单位应先办理法人代码
2.信用等级:指由本企业的开户银行核定的信用等级
3.产权比率 = 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二、近三年本单位如有项目获得政府资助,必须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
表三中“园区(基地)近三年曾获政府资助的情况”,指园区(基地)本身获各级政府资助的项目,不包括园区(基地)内企业所获资助
三、申请书各项内容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数字一律取整数,无此内容时填“0”,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
四、所有执照、证书、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均应按 A4 纸规格装订成册,并对每册材料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填表声明与保证本单位在填写本申请书之前,已经完全了解相关规定:《南山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南府办【2008】17 号)和《南山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并保证遵守其中的全部内容,并自愿做出以下声明和保证:(1) 本申请资料仅为向南山区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文产办”)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贴立项的目的而提交,本单位清楚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提供专家评审且不予要求退还,本单位已对所有申请资料自行备份留底
(2)本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单位同意,区政府相关部门有权采取任何合法方式核实申请资料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提供或者对表格的填写不完全,申请书将自动作废,本次申请无效,同时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