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百矿大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寨煤矿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中寨煤矿通防科贵州毕节百矿大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寨煤矿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贯彻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做到明确责任,超前防范,分级管理,逐级追究,强化考核,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中寨煤矿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一)矿长是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通防副总及时汇报和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技术现场贯彻落实情况
(二)通防科正职及主要负责人是通防部管理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通防副总做好瓦斯治理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
(三)安监科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标准的监督落实负责,做好瓦斯治理的现场督查工作
(四)调度室正职对瓦斯治理措施施工和组织落实跟踪负责,按瓦斯治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五)各业务科室正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要求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六)各区、队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落实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事故汇报及处置(一)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按程序进行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备查
(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等发现瓦斯超限后,应立即查明原因,现场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汇报矿调度室
(三)监控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由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处理和汇报
(四)矿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防副总等汇报情况,并通知通防科、安监科等相关科室、队组负责人
同时向水城县监控中心、玉舍安监站(驻矿员)、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五)矿领导接到瓦斯超限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