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接待管理办法 对外接待管理办法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医院建设与进展上,根据我 t 关于加强经济运营管理实施意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用餐原则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接待、餐饮费用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t 内会务等活动一般不安排餐馆用餐,特别情况由主办科室先拟计划(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费用总额等)交分管院长经院长例会讨论审批后再计划实施
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严格控制用餐标准,严格限定陪餐人数
坚持定点接待的原则:一般情况在定点酒店用餐,特别情况另定
坚持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对口对等接待
上级来院检查、以医院名义邀请的客人,属于医院统一接待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职能部门联系业务和工作沟通接待的客人由职能部门对口接待(特别情况分管院领导参加),接待前需经分管院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接待范围来院视察、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参观、考察、沟通、访问的兄弟单位领导以及以医院名义邀请的来院沟通、讲学的专家、学者,由 tt 统一安排接待
上级主管部门例行工作检查、指导;兄弟 tt 对口职能部门、单位来 t 参观、沟通;各职能部门邀请前来讲学沟通的专家、学者等,由邀请部门负责接待,安排工作餐
需要 tt 接待的其它公务活动
三、接待用餐标准来院联系、沟通工作的一般工作人员,原则上只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 00 元
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来宾,乡(镇)每人每餐不超过 00 元、县(区)每人每餐不超过 00 元、市级每人每餐不超过 000 元(含烟酒),特别情况需要超过标准的,需由 t 长批准
专题会议及大型活动要提前一周制定接待计划,报 tt 主要领导审批执行
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陪餐人员,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四、接待管理办法实行“客餐审批”制度
凡需要医院出面接待和宴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