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合同三篇按揭贷款合同 篇 1 抵押权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担保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 年 月 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给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同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 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与进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担保人”______________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 贷款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进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 供款 一、供款按贷款期限以第一个月为一期,采纳定额月金偿还方式,共______________期;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 还款期数 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 月供款额= 还款期数 -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