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房屋租赁合同(6 篇)沿街房屋租赁合同 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将自己的商服楼出租给乙方开饭店,现双方就有关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服楼位于肇源镇政府大街工会东富士祥和小区西厢房楼北数第七至第十二门、一二层,建筑面积 820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6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费及给付方式:前三年租赁费一次性交齐 17 万元,后三年的租赁费每年一交(如房租上调每年不能超 2 万元)
四、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假如与房屋结合为一体或者拆除对房屋造成损害,乙方应当保持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拆除,乙方自行购置的可以移动的物品,合同到期后乙方可以自行拿走
五、在租赁期限内假如甲方的房屋发生纠纷,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当全额赔偿
六、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后的第一年冬季能按时供暖、供电,如发生不能及时供暖、供电的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甲方退还租赁费并赔偿乙方因装修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由乙方负责(各项入网费由甲方负责)
八、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饭店出兑,乙方可以将该房屋民转租,甲方不得阻止
九、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沿街房屋租赁合同 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作经营_____区商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本次合作是基于甲乙双方对对方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