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建材购销合同装饰建材购销合同 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
所提供材料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相关信息
二、质量要求(乙方需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材料(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付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材料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干净,标识清楚
乙方对其产品包修,包修期为年,在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包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另选供货商
其他质量要求:
三 交货时间与地点: 1
乙方负责将材料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
并在材料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材料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 2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四
付款方式: 1
乙方在材料交付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要求甲方提供收货确认单并支付材料款的 50%,余款在甲方安装验收合格后的 15 个 工作日内凭发票一次结清
国家税收应由乙方自行负责(材料应交税收)
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应提前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可以签订书面合同副本
甲方如中途退材料应事先争得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