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一类)永连(规)字第 05 号 签发人:束为 05.9.21 连锁卖场形象规范及布局设计相关要求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进一步提升连锁卖场标准化形象,体现永乐终端形象的共性和个性,营造更好的购物环境,现对卖场形象规范及布局设计作下列的规定,并明确职责界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卖场形象规范及布局设计的流程和报批制度是各分公司在对门店的形象布局运用时应当遵守的操作规范,其中有关卖场形象设计的岗位职责界定意在明确整个设计和运用的流程环节中各个部门各自承担的职责。 第三条 运用原则卖场形象包含六大类——布局设计、道具形象、VI 环境布置、促销环境营造、商品陈列、非商品区布置,这六大类所涉及的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工作流程、报批制度,并遵照各自权责范围进行操作。第二章 具体规定第四条 连锁卖场形象规范卖场形象的组成包含六大类:布局设计、道具形象、VI 环境布置、促销环境营造、商品陈列、非商品区布置。以不同的形成方式可将这六大类归纳为三类:一类为——一次规划成形,相对固定的部分,包括布局设计、道具形象、VI 环境布置、非商品区布置;二类为——周期性动态多变部分为促销环境营造;三类为——日常维护的部分为商品陈列布置。以上六大类形成后都需终端人员采取适当维护措施才能保证其规范性。以下就对这六大部分的相关规范作以下说明:(一)布局设计由连锁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设计,结合营销部要求,综合当地的市场结构及卖场实际情况,按 VI 标准设计平面布局图。具体流程安排及报批制度请参见本文件第六条中的规定。(二)道具形象连锁卖场道具共分三大类:一类为供应商直制展台的项目;二类为连锁 VI标准中提供的道具的款式;三类为连锁统一标准工程部统一制作的功能性服务道具(如收银台、服务台、开票台等)由营销管理部门确认供应商展台制作项目,并根据连锁 VI 道具标准选定道具的款式,确认代制及自制项目,但在同一地区要求保持款式的相对统一性。(三) VI 形象环境布置运用卖场内部的环境布置大致包括:自动扶梯(楼梯)的周遍环境布置、功能服务区域布置、指引系统布置、卖场内部白墙面的布置、非营业区域的布置,均由连锁管理部的形象管理部门按 VI 手册统一管理,并通过专业制作公司(经培训审核)完成,严格按报批流程执行。其中特殊区域,如:共享空间及大面积墙面、柱子等需要精雕细琢的部分,根据卖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报批连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