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实务指引(四)目 录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0 号、第 11号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0 号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1 号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招股说明书网上披露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通知证监发[2001]11 号各上市公司、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获利能力,客观评价公司的盈利水平,我们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第一条 为规范拟发行或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获利能力,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计算的合理性和可比性,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中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应按本规则进行计算或披露
第三条 公司编制以上报告时,应以如下利润表附表形式,分别列示按全面摊薄法和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净资产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