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程序一、 项目初审单位(一)用人单位招用工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场地租用补贴、创业培训补贴除外),灵活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补贴的初审单位为各区(县级市)就业办和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高指中心)。(二)社会公共管理岗位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初审单位为各区(县级市)就业办。(三)就业见习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人事代理服务补贴的初审单位为市高指中心。(四)场地租用补贴的初审单位为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业中心)。(五)创业培训补贴的初审单位为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业训练中心)。二、申领程序(一)按月申领补贴项目创业培训补贴、社会公共管理岗位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人事代理服务补贴申领程序: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每月 10 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经初审单位初审通过的,每月 15 日前向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提交汇总申报资料。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审核后交市财政局核准,于当月 30 日前核拨补贴资金至申请单位或个人。(二)按季度申领补贴项目用人单位招用工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包括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岗位补贴、场地租用补贴共 6 项,创业培训补贴不受此限)、灵活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申领程序: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每季度后第一个月 25 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初审单位初审通过后,每季度后第二个月 20 日前向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提交汇总申报资料,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审核后交市财政局核准,于每季度后第三个月 20 日前核拨资金至申请单位或个人。三、申领资料(一)用人单位招用工补贴、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岗位补贴1.《 年第 季度申领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批表》(附表 1);2.《 年第 季度申领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附表 2);3.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复印件(新增人员);4.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复印件。以上资料经初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