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总 则1
制 定 目 的1
1 将本公司员工薪资待遇予以规范化、公平化、合理化;1
2 促使公司与员工及员工之间互助互惠、精诚团结,共同努力提高绩效
适 用 范 围2
1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之薪资管理
权 责 单 位3
1 人力资源组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3
2 总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管 理 单 位4
1 人力资源组为本制度之管理单位
1 薪资给付系考虑员工职位、责任以及能力与绩效,并结合社会薪资状况而核定;5
2 本办法实施后,每年6 月份由人力资源组组织讨论,必要时进行修改、换版
二 、 内 容6
名 词 定 义6
1 基本薪资:基本薪资项,依公司所定职等职级底薪金额而给付
2 津贴:贴补薪资项,依公司所定之津贴金额给付,即特殊津贴和管理津贴
3 特殊津贴:特殊津贴或特殊情况之贴补薪资项,由佳诚公司负责人视具体情况呈请总公司总经理核定后给付
4 管理津贴:管理职位之贴补薪资项,依公司所定之管理职位确认后之金额给付
5 浮动薪资:薪资浮动部份,依公司所定绩效给付
6 破月职工:在薪资结算月份,任职未满整个月之职工,即中途到职或离职者
薪 资 发 放7
1 佳诚公司薪资发放日期:7
1 持银行账户之员工每月25~30日发放上月薪资,现金发放之员工在次月的10~12日发放;7
2 如遇节假日顺延一日发放
2 弘通公司薪资发放日期:另行规定
3 佳诚公司薪资发放作业:7
1 佳诚PMC 部门应每天汇总前一天计件产量,公布并转交总公司资金部; 7
2 总公司资金部应于每月5 日前将佳诚员工上月计件部分薪资算出并公布; 7
3 佳诚人事部门应于每月5 日前提交需考核人员之考核结果给公司负责人核准并公布,交总公司资金部计算出上月份员工浮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