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一、管控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车间及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申报、采购、存放、领取及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质量和正确使用,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康健,避开因防护不当出现安全事故。二、管控原则坚持定期申报,按期更换,共同监督的原则。三、管控对象公司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劳动防护用品申报、采购、存放、领取、使用的管理。四、管控内容4.1 劳动防护用品的申报由公司生产生产安全部负责对车间(部门)申报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进行申报,审核后交生产安全部门主管确认,报总经理批准报采购部。特别情况下因生产安全的需要可以进行临时申报。4.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4.2.1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供应保障部组织招标,生产安全部门等进行监督。4.2.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坚持相同质量比价格,价格服从质量的原则,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保证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4.2.3 一般防护用品必须具备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并符合申报计划的技术要求。4.2.4 特种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电焊手套等)必须具备国家法定技术机构颁发的《安全鉴定证》,质检、安监部门发给的《产品合格证书》和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符合申报计划的技术要求,三证不全的不准购进。4.3 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4.3.1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须经采购部仓库负责人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合格后入库。4.4 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及配备标准4.4.1 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坚持以旧换新,谁申报,谁使用,谁领取,谁签字的原则。4.4.2 各车间(部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由车间(部门)开领料单,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共同签字发放。4.4.3 车间(部门)职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由职工本人在车间(或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领取登记表》中签字确认后,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进行发放。4.4.4 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对象、数量、周期:4.4.4.1 绝缘鞋:电工每人每三个月 1 双;4.4.4.2 绝缘手套:每个高压室配备 2 付,每两年更换一次4.4.4.3 电焊手套:每个电焊工配备 1 付,每 3 个月更换一次。4.4.4.4 手持电焊面罩:铆焊车间每人 1 个,每半年更换一次。4.4.4.5 防砸防穿刺鞋和防砸绝缘鞋:每人每年发放防砸防穿刺鞋 1 双,发放后半年内辞职的按成本价收取费用。4.4.4.6 滤纸:长期接触粉尘作业的每人每天更换滤纸 1 片。4.4.4.7 防尘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