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办事指南(设置审批阶段)办事指南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依托四川省境内的实体医疗机构的第三方机构,需申请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的
三、事项决定权省、市、县
四、法定依据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 3 个文件的通知》 国卫医发【 2024 】 25 号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合作建立的互联网医院,合作方发生变更或出现其他合作协议失效的情况时,需要重新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
《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 3 个文件的通知》 国卫医发【 2024 】 25 号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国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互联网医院实行准入管理
2、申请条件依据《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 3 个文件的通知》 国卫医发【 2024 】 25 号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见附录)
《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 3 个文件的通知》 国卫医发【 2024 】 25 号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互联网医院执行由国家或行业学协会制定的诊疗技术法律规范和操作规程
《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 3 个文件的通知》 国卫医发【 2024 】 25 号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施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 3 个文件的通知》 国卫医发【 2024 】 25 号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